各有关学院、部门:
为确保2018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
项目申报要紧密结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,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、热点、难点问题,人并突出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、团队建设的贡献,且有效服务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,服务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。
二、项目申报要求
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。
(一)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
1.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;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。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2.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(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)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。
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。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(包括科技重点、科技一般、社科重点、社科一般)或北京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本项目。
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。
(二)资助额度
申报课题的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,资助周期3年。申请人应按照《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京财教育【2016】3001号)的要求,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。
(三)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安排
申报材料接收时间7月5日15:00前,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。申请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负责人请提交《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》(格式见附件1。一式5份原件),并同时报送《社科计划申请重点项目汇总表》(一式1份,加盖部门公章),汇总表所列项目应与申请书一致。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王子 82426834
材料报送地点: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科技处108室
科技处
2017-6-20